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债券代码:252240 债券简称:23 江南 01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4 年 5 月 15 日,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631,952,981.20 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总股本 935,210,29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8,704,205.84 元(含税)。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8,704,205.84 元,未超过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69,756,167.85 元,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满足中期分红的要求。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就实施本次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相
关事项,本次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中期分红的相关要求。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
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实施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