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23-027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伙企业分配本金及收益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1 年 12 月 17 日,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
水务”)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合伙企业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7,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参与福州清禹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合伙企业”)。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江南水务关于公司参与合伙企业暨对外投资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9)。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签署了《福州清禹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合伙人江南水务和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首期出资,为顺利推动合伙
企业运行及项目投资,合伙企业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正式成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披露的《江南水务关于公司参与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2-004)。
二、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州清禹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8UCG6C47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8 日
类型:港、澳、台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2021 年 12 月 8 日至 2031 年 12 月 7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敏)
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朱紫坊 45 号-55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伙企业分配本金及收益并注销情况
1、分配本金及收益并注销的原因
鉴于合伙企业投资的武汉十方新能源有限公司(间接投资到武汉百信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方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投资到菏泽同华环保有限公司及单县同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完成投资退出,在投资项目仅天津金跃生物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投资金额 2,970 万元。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及市场环境的影响,合伙企业后续无投资计划,为提高各合伙人奖金使用效率,经合伙企业合伙人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各合伙人一致决定对合伙企业进行分配、清算,按现金分配+股权分配的形式实现投资退出。
2、分配方案
截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合伙企业账面可供分配资金本金及收益为
206,378,588.98 元(其中本金为 196,522,500 元)。合伙企业对江南水务以现金形式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合伙企业已根据江南水务的实缴出资情况对其进行了首次收益分配,分配原则
为自江南水务相应出资到账日(含当日)(2022 年 1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止,按收益率 7%,收益计算天数为 356 天,分配金额为 4,779,178.08
元。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收到分配收益 4,779,178.08 元。
本次江南水务本金及收益分配原则是:
(1)全额分配本金;
(2)以江南水务实际出资金额为计算基数,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按照年化单利7%计算投资回报。其中,实际占用资金的金额为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合伙人实缴出资
额;资金实际占用期间为自合伙人相应出资到账日(含当日)(2022 年 1 月 10 日)
起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不含当日)止,按收益率 7%,收益计算天数为 550 天,收
益分配金额 7,383,561.64 元,扣除已分配收益 4,779,178.08 元,实际收益分配金额为 2,604,383.56 元,本次江南水务本金及收益为 72,604,383.56 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伙企业分配本金及收益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保障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将充分把握市场机会,寻求更多的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