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20-001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1,2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融—庚泽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3 月 31 日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节节升利系列 124 期收益凭证
委托理财期限: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3 月 30 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 年 4 月 23 日,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2019 年 12 月 27,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15,000 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收
回,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产品 金额(万 收益类 产品 预期年化 是否到 预计收益金
受托人 类型 产品名称 元) 型 期限 收益率(%) 期赎回 额
(万元)
上海浦 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东发展 对公 行利多多公司 保本浮 3.80-
银行股 结构 JG1002 期人民币 15,000 动收益 90 天 3.90 是 140.92
份有限 性存 对公结构性存款 型
公司 款 (90 天)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购买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序 产品类 金额 预期年 预计收 收益类 结构 是否构
号 受托人 型 产品名称 (万 化收益 益金额 产品期限 型 化安 成关联
元) 率(%) (万元) 排 交易
中融国 集合资 中融—庚 2019年12
1 际信托 金信托 泽 1 号集 1,200 7.0 21.17 月31日— 固定收益 无 否
有限公 计划 合资金信 2020 年 3 型
司 托计划 月 31 日
中信证 节节升利 2019年12 本金保障
2 券股份 券商理 系列 124 1,000 2.3-3.4 7.27 月 31 日 型收益凭 无 否
有限公 财产品 期收益凭 -2020年3 证
司 证 月 30 日
合计 2,200 - 28.44 - - -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信用风险、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投资风险、受托人管理风险及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及其他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投资发展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融—庚泽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合同主要条款:
(1)信托名称:“中融—庚泽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自己合法所有或管理的资金以信托的方式委托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这受益人利益进行管理。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并以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为受益人获取投资收益。
(3)预期年化收益率:
认购(申购)的信托单位类型 认购(申购)金额 信托单位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不可赎回 C1 类信托单位 300 万元(含)以上 7.0%
可赎回信托单位 在认购/申购可赎回信托单位的《信托合同》中具体约定。
(4)存续期限:信托计划本行发行的 C1 类信托单位项下各信托的预计存续期限均为 3 个月,自该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起计算。
(5)合同签署日期:2019 年 12 月 30 日。
2、节节升利系列 124 期收益凭证
委托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主要条款:
1、基本条款
1.1 发行主体/发行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节节升利系列124期收益凭证
1.2 产品名称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1.3 产品代码 SHY544
1.4 结算货币 人民币
本期收益凭证发行总面额不超过10亿元;发行人另行公告的,以发行人公
1.5 凭证发行规模
告为准。
1.6 发行价格 每份凭证份额面值的 100%,即每份凭证以 1 元发行。
1.7 份额面值 1 元/份
本期收益凭证以发行价格在募集期内按金额进行预约认购,在募集期
内,投资者有权利取消预约认购或追加预约认购。投资者进行本期收益凭证的
1.8 认购方式
预约认购和追加认购均不需要缴纳认购费用。募集期结束后由中信证券统一
将投资者的预约认购转为正式认购,并完成资金与份额的划拨。
预约认购起点金额为5万元,预约认购金额超过5万元的,以 1 万元递
1.9 预约认购起点
增。
1.10 凭证认购金额 指投资者为认购收益凭证而缴纳的认购资金。
1.11 凭证份额 指投资者通过认购收益凭证所获取的收益凭证份额。
投资者可获得期初凭证认购金额及相关收益。收益的具体计算方式参见“2
1.12 凭证收益 收益条款”。
注:本收益凭证约定“年化”收益率均为含税年化,下同。
90天,即起始日(含)至到期日(不含)间的自然日天数。
1.13 凭证存续期 若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期收益凭证的全部/部分份额,则对应份额收
益凭证的凭证存续期为起始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含)的自然日天数
2019年12月30日 9:00 至2019年12月30日 15: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延长或提前终止本期收益凭证募集期限的权
1.14 募集期限
利。如有变动,本期收益凭证实际募集期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
准。募集期结束, 本期收益凭证停止预约认购。
指在本次收益凭证募集期限内,投资者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购买
1.15 预约认购日 收益凭证份额的要约行为的发生日期,具体以投资者通过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柜台市场登记账户预约认购收益凭证形成的电子交易数据记
录为准。
2019年12月31日,逢节假日顺延;
1.16 起始日 若本期收益凭证募集期限提前终止或延长,实际起始日以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2020年3月30日,逢节假日顺延;
1.17 到期日 若本期收益凭证募集期限提前终止或延长,实际到期日以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若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期收益凭证的全部/部分份额,则对应份额
1.18 提前终止日
收益凭证的提前终止日为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终止日当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和商业银行均对外正常营业的日
1.19 营业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