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证券代码:601199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一五年九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江南水务”)《公司章程》制订的。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28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3,380万股的0.98%。
4、本计划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方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31元/股,授予价格应当根据公平市场价原则确定,授予价格为下列价格较高者:(1)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的50%,即13.70元/股;(2)草案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的50%,即14.31元/股;(3)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加权平均价的50%,即14.07元/股;(4)公司标的股票的单位面值,即1元/股。
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即行锁定,不得转让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和48个月,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分3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40%、30%、30%,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
第一次解锁 4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
第二次解锁 3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
第三次解锁 3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条件如下:
(1)在每一个生效年度的前一年,江南水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下表所述的目标值,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解锁安排 解锁业绩条件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40%
第二次解锁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30%
第三次解锁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30%
以上“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在每一个生效年度的前一年,江南水务每股收益不低于下表所述的目标值,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解锁安排 解锁业绩条件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每股收益2016年实际达成值不低于1.15元/股 40%
第二次解锁 每股收益2017年实际达成值不低于1.30元/股 30%
第三次解锁 每股收益2018年实际达成值不低于1.50元/股 30%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增发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事宜,所涉及的公司股本总数将做相应调整,每股收益目标值随公司股本总数调整做相应调整。
(3)在每一个生效年度的前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不少于9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4)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锁;反之,若解锁年度未达成当年解锁条件,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按未达解锁条件当年的解锁比例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按日计算,下同)。
7、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3人,包括目前公司的非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激励对象中未包含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直
系近亲属。
8、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9、本激励计划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或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0、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录
声明......1
特别提示......2
第一章释义......7
第二章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8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8
二、本激励计划的原则......8
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9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10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10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10
第五章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11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11
二、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11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11
第六章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14
一、激励计划的有效期......14
二、激励计划的授予日......14
三、激励计划的锁定期......14
四、激励计划的解锁期......15
五、激励计划的禁售期......15
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6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6
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6
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17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17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17
第九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9
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19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19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20
第十章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21
一、会计处理方法......21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21
第十一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23
一、限制性股票的实施程序......23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23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程序......24
第十二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25
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25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25
第十三章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27
一、公司出现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况......27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27
三、其他情况......28
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29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29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29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的调整程序......30
四、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30
第十五章附则......31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江南水务、本公司、 指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99
公司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案),以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非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部门负责人进行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流动
限制性股票 指 性受到限制的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非外部董事、高级管
激励对象 指 理人员、部门负责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锁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