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程序,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
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格。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计师 1,12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98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5.38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 2023 年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管祎铭先生,201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祎铭先生 2008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管祎铭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白龙先生,201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白龙先生 202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白龙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国蓓女士,199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国蓓女士 200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国蓓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 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57 万元(不包括境外子公司审计费用),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 132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25 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降低 5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
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变更事宜无异议。普华永道中天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进行了审查,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等相关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