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6
层 605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52,740,72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129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魏庆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公司监事张威先生、叶淑玉女士和杜彬
先生因临时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锋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设立资管子公司并相应调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652,451,425 99.9824 289,300 0.0176 0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 2/3,本议案获通过。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652,425,225 99.9809 315,500 0.0191 0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 2/3,本议案获通过。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652,451,425 99.9824 289,300 0.0176 0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 2/3,本议案获通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阅。
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A 股 1,652,421,825 99.9807 318,900 0.0193 0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 1/2,本议案获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人数由 12 人增加至 15 人。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赖观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独立董事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赖观荣先生正式担任独立董事后与其签订董事聘任协议。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会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
序号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5.01 杨晖 1,651,997,401 99.9550 是
5.02 张庆云 1,651,996,403 99.9549 是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杨晖先生、张庆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杨晖先生和张庆云女士正式担任董事后与其签订董事聘任协议。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申请设立资
管子公司并相应
1 调整公司经营范 197,850,941 99.8539 289,300 0.1461 0 0.0000
围、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东兴证
3 券股份有限公司 197,850,941 99.8539 289,300 0.1461 0 0.0000
章程》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五届
4 董事会独立董事 197,821,341 99.8390 318,900 0.1610 0 0.0000
的议案
5.01 杨晖 197,396,917 99.6248
5.02 张庆云 197,395,919 99.6243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雅娜、徐雪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