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事项
经审阅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汪建平、庄尚标、陈大洋、刘汝臣、郜烈阳、马传景、赵立新、解国光、钱伟伦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董事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汪建平、庄尚标、陈大洋、刘汝臣、郜烈阳、马传景、赵立新、解国光、钱伟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兑现事项
公司根据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和国资委确定的公司主要负责人2020年度薪酬标准,拟定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13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收入兑现方案符合国资委的相关通知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方案内容客观、公正、合理,制定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化成、辛定华、承文、路小蔷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