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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86:中国铁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601186:中国铁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93.91 亿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579,541,500 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3,123,294,545.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5.3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23.93 亿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78.64 亿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31.23 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0 年是“十三五”战略规划的收官之年,是第二个百年目标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之年。总体上看,建筑业发展空间依然广阔。

  从我国实施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和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看,基础设施投资仍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十四五”期间,交通强国、制造强国、科技强国、数字中国等国家战略,将在城市群、都市圈、交通网、智慧区、新基建、新能源等建设领域形成新的增长极和增长点。以国内
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的继续深入推进,海外市场也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从本公司发展现状看,公司积极转变发展思路,企业改革取得新的突破。中国铁建通过不断完善企业和产业布局,成功实现了由铁路独大向五大支柱市场均衡开拓、新兴市场多元迸发的转型,实现了由承包商、建造商向投资商、运营商、服务商、制造商、集成商的升级。2020 年,本公司完成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为 25,543亿元、9,103 亿元和 315 亿元,同比均实现较大增长,并创历史最好水平。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0.87%,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7.14%。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指标呈稳步增长态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态势。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募集权益资金等。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2021 年公司资金需求主要包括各业务板块经营方面的资金投入和资本性项目投资的资金投入。为实现 2021 年发展目标,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并严格依照相关法规约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审批和公告程序,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统筹资金调度,严格把控各项非生产性费用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并结合长短期银行借款、发行债
券等多种融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公司需要保存留存收益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及对勘察设计、工业制造、资本运营项目、新兴产业等业务的投资。从近年来的情况看,相关业务板块的净资产收益率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将留存收益用于对这些板块的投资,有利于扩大规模、提高产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更好的回报投资者。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虽有所下降,但仍处于稳杠杆阶段,为优化财务状况,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企业信誉和融资能力,需保持净资产的稳步增长。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从留存收益的使用看,企业赚取的净收益,一部分用于对投资者的分配,一部分形成企业的积累。企业积累起来的留存收益仍归企业所有者拥有,只是暂时未作分配,正确处理分配与积累间的关系,留存一部分净收益以供未来分配之需,平抑收益分配额的波动,有利于确保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近年来,中国铁建派息比例均维持在 15%以上,一直保持稳定的分红派息水平。

  综上所述,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偿债能力和发展规划,制订上述现金分红预案,目的是为了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速度,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此利润分配预案满足《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 15%”的要求,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
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分配方案拟定的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 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之比约为15.33%,高于《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 15%”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众多项目的顺利实施,虽低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所指引的 30%比例,但该分配方案体现的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规范,现金分红水平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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