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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电:中国西电关于陕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8

中国西电:中国西电关于陕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2023-007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丁小林、田喜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3-002 号公告。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就《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认真研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积极落实,切实整改,现将整改报告公告如下:

    一、整改措施及安排

    (一)信息披露不规范

    1.2021 年半年报营业收入披露不准确

    (1)问题描述


    公司子公司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开电气”)2021 年从事光伏项目设备贸易业务,在上述交易中的身份实质为代理人,但日常按照“总额法”核算,期末调整为“净额法”核算。上述事项导致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多计营业收入 7.72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10.19%,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2)整改措施

    公司全体财务人员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及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财务相关等内容,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强化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公司修订发布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营业收入数据。

    (3)整改责任人

    财务部、西开电气

    (4)整改期限

    已完成整改,今后将持续规范执行。

    2.2021 年年报信息披露不规范

    (1)问题描述

    ①非经常性损益相关说明披露不充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项目中,根据业务性质将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界定为经常性损益,但未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说明,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第五项的规定。

    ②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及往来前五名披露错误。一是 2021
年年度报告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和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披露错误。二是往来款项前五名披露错误。预付款项前五名中未披露预付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79 亿元款项,应收账款前五名期末金额披露错误。

    ③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披露错误。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
露的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中,分季度营业收入披露不准确。

    上述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整改措施

    ①公司相关人员加强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5 号)、《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公司修订发布 2021 年年度报告,在非经常性损益和金额中披露相关情况说明。

    ②公司修订发布 2021 年年度报告,一是在主要销售客户及
主要供应商情况中更正披露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和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二是在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
款情况中披露预付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79 亿元款项,在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中更正前五名期末金额。

    ③公司修订发布 2021 年年度报告,在 2021 年分季度主要
财务数据中准确披露分季度营业收入。

    (3)整改责任人

    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4)整改期限

    已完成整改,今后将持续规范执行。

    (二)定制化产品研发支出核算不规范

    1.问题描述

    公司子公司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电西变”)未单独归集定制化产品相关项目研发支出,未能合理识别并归集定制化产品的研发费用与合同履约成本,以恰当确认计入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九条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2号》“2-8 定制化产品相关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2.整改措施

    西电西变于 2022 年 9 月开始,要求技术部门在研发项目立
项时,建立研发项目单独编号,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判定研发项目创新点涉及的物料清单,将此部分创新点物料清单按要求进行投入,在生产完工时及时将此部分物料归集入研发支出资本
化科目中,待研发资本化项目鉴定完成后转入无形资产。同时,对研发项目涉及的技术人员、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学习研发资本化项目归集要求以及财务账务处理原则,进一步规范研发资本化工作。截止目前,西电西变研发支出资本化内控制度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良好且有效,符合定制化产品研发支出核算规范性要求。

    为了后续更加自动化的核算和归集研发支出,西电西变将对现有物流系统实施优化,建立单独的研发项目管理模块,研发支出严格按照项目编号进行领料、归集。现阶段正在商讨实施方案,预计 2023 年实施完毕。

    3.整改责任人

    财务部、西电西变

    4.整改期限

    已完成整改,今后将持续规范执行。

    二、整改总结

    通过本次专项整改,公司深刻认识到了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公司根据《决定书》的要求积极开展整改,既是对监管要求的落实,也是公司的一次自我规范和提升。

    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继续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监管政策及监管要点,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持续加强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意识,努力提高规范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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