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特点、外部经营环境、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2368 号),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3,914,652.63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311,402,693.53 元。
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数为 400,060,000 股,以此计
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001,2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9.53%。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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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3,914,652.63 元,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311,402,693.53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8,001,200.00 元,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设计、制造和销售各类齿轮传动装置和粉末冶金制品,齿轮是装备 业的主要基础件,产品蕴含着装备制造业的核心制造技术,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 建设各领域,齿轮传动装置属于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品。目前,行业整体 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阶段,对从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效能、环保等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行业内企业需要加大投入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加快技术升级、增 强自主创新能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致力于转型升级自主创新与发展高端装备制造能 力,将持续在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管理升级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 不断推动企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实现经营业绩和综合实力“双提升”。 企业后续资金需求量仍然较大,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 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将更有利于公 司价值提升,回报股东。
(三)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18-2020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年实现的年均可
供分配利润的比例超过 30%,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 10 占合并报
股派 每 10 分红年度合并 表中归属
分红 每 10 股 息数 股转增 现金分红的数 报表中归属于 于上市公
年度 送红股数 (元) 数 额 上市公司普通 司普通股
(股) (含 (股) (含税) 股股东的净利 股东的净
税) 润 利润的比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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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0 0.20 0 8,001,200.00 83,914,652.63 9.53
2019 年 0 0.20 0 8,001,200.00 19,732,791.53 40.55
2018 年 0 0.20 0 8,001,200.00 14,505,769.46 55.16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特点、外部经营环境、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从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和稳定发展,保障产业升级等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
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
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召开、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认为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
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监事会召开、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