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2020-015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5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 45 号杭州前进齿轮箱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大楼二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7,192,5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7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夏柏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苏中先生、独立董事马丽华女士因疫情
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廖杰远先生、唐强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刘杰女士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监事王永剑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欧阳建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7,192,559 100.00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7,192,559 100.00 0 0.00 0 0.00
3、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7,192,559 100.00 0 0.00 0 0.0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7,192,559 100.00 0 0.00 0 0.0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7,192,559 100.00 0 0.00 0 0.00
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7,192,559 100.00 0 0.00 0 0.00
7、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7,192,559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数 (%)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5 1,764,609 100.00 0 0.00 0 0.00
配议案
7 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
1,764,609 100.00 0 0.00 0 0.00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7 个议案,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虞文燕、周丽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