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临20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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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杭
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32,674,742.29 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9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数为 400,06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001,2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0.55%。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召开、审议与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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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召开、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
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