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三年
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6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12 名,实际到
会董事 12 名。会议由霍学文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提名高峰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高峰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其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召开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北京银行 2023 年中期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关键参数调整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制定<北京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通过《北京银行 2022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2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峰先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中国人民银行颁发),财务会计专业本科。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信息官,中国银行业管理人才库独立董事库合格人选。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0)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金融科技研究中心特聘高级研究员,清华大学全球证券市场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交叉信息核心技术研究院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专家顾问,中国互联网协会数字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87 年-1997 年,历任财政部世界银行司资金管理处主任科员,国内贸易部国外贷款办处长。1993 年 5 月-8 月,在世界银行支付局
工作。1996 年 12 月-1997 年 1 月,在香港金融管理局工作。1997 年
-2019 年 2 月,历任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零售银行部总经理、机构金融部总裁、电子银行部客户服务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客户服务部总经理。
1994年6月-7月,在乔治华盛顿大学商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习。2018 年 11 月,参加中国银行业协会与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联合主办的中国银行家高级研修班。
高峰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峰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