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三年
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13 名,实际到会董事 13 名。会议由霍学文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北京银行 2022 年公司治理自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投资计划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聘任戴炜先生为本行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戴炜先生为北京银行副行长,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聘任韩旭先生为本行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韩旭先生为北京银行副行长,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通过《北京银行 2022 年不良资产处置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通过《2023 年资金业务风险限额建议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规定>的议案》。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通过《审计部 2022 年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7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戴炜先生,本行行长助理、公司业务总监,高级经济师。于
1995 年 7 月获得湖南财经学院经济学学士;2003 年 7 月获得北京大
学经济学硕士。1995 年 7 月参加工作,2009 年 8 月加入本行。2017
年 8 月起至今任北京银行行长助理、公司业务总监;2020 年 3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历任城市副中心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9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历任长沙分行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1995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从事相关工作。
戴炜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炜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2、韩旭先生,本行首席风险官,于 2004 年 7 月获得对外经济贸
易大学法律硕士。2004 年 8 月加入本行。2020 年 6 月起至今任首席
风险官;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金融市场总监;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 月历任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7 月历任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总经理;2009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历任董事会办公室投融资管理室经理、董事会(监
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2004 年 8 月至 2009 年 8 月在学院路支行、
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从事相关工作。
韩旭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旭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