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二年
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12 名,实际到会董事 11 名(柯文纳董事委托魏德勇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霍学文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2022 年中期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前瞻性信息及参数更新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对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40 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 1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优化调整总行有关部门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聘任曹卓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同意聘任曹卓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曹卓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料审核后无异议且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准其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根据工作安排,在曹卓先生的任职生效之前,刘彦雷先生继续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在任职生效之后,刘彦雷先生将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刘彦雷先生已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
本行董事会对刘彦雷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本行做出的贡献深表谢意。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0 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简要情况
曹卓先生,本行首席财务官助理、资产负债部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荷人寿董事。
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本行首席财务官助理,2020 年 3 月至今担
任本行资产负债部总经理,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3 月担任本行计划
财务部副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8 月担任本行长沙分行党委
书记、行长,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本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
理,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本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担任本行司库管理中心(二级)副主任,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7 月担任本行司库管理中心(二级)主任助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 月担任本行利率市场化办公室主任助理。
曹卓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卓先生持有本行股份 60,0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