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9-00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杨书剑董事委托张东宁董事长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主持。曾颖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2018年度经营情况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北京银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80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4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11.76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25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90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8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朱保成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62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5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
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何红心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400亿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3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通过《北京银行2019年度风险管理策略》。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通过《关于优先股付息的议案》,同意本行于2019年7月29日向北银优2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北银优2票面股息率4.00%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5.20亿元(含税)。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财务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通过《北京银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2018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19.91亿元;
(2)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22.10亿元;
(3)以2018年末总股本211.43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8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人民币60.47亿元(含税)。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494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150万元人民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通过《北京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年度指引(2019年)》。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通过《关于北京银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通过《关于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的议案》。同意发行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在此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本行资产负债情况,决定人民币债券的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期次、发行金额、发行品
种、募集资金用途等要素,并组织实施具体的报批、发行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