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
4月25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6名,实际到会董事13
名(任志强董事委托张征宇董事、朱炎董事委托张征宇董事、刘红宇独立董事委托胡坚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主持。曾颖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2017年度经营情况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同意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杜志红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80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25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11.76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2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董意见:同意。
张杰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90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71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董意见:同意。
朱炎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60亿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2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董意见:同意。
杜志红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风险管理策略》。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通过《2017年度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
通知。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通过《关于优先股付息的议案》,同意本行于 2018年 7
月30日向北银优2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北银优2票面股
息率4.00%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0元(含税),
合计派发人民币5.20亿元(含税)。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文杰女士为北京银行审计部门负责人,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度财务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按照2017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计18.45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
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23.21亿元;
(三)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211.43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2.67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56.45亿元(含
税)。
分配预算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18年度财务
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494万元人民币,
内控审计费用150万元人民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通过《2017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通过《北京银行2018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通过《北京银行2017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通过《关于调整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意投资不超过50亿元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以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组织实施报批手续,以上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