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8 证券简称:西部矿业 编号:临 2022-045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安永华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1 年末拥有合伙人 203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1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04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3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2.82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2.7 亿元)。
2021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1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63 亿元。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思伟先生,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安秀艳女士,于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开采辅助活动、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瑞卿先生,于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结合业务规模、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工作量及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等协商确定,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0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3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400万元含差旅费,但不包括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在审计地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由我公司承担)。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与上一期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来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年度会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声明:
公司独立董事会前对《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业务报酬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项目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执业水平良好,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在担任公司过去 15 年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所出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业务报酬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
议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5 日
备查文件:
(一)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三)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四)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