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之要求,现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兴业银行”)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4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3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0 元。截至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上
述 款 项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66,988,000.00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9,933,012,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3,791,773.58 元,共计人民币 29,936,803,773.58元,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2019 年 4 月 11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9)第 00147 号),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共计人民币 29,936,803,773.58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为 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订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2019 年 4 月,公司与联席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保荐机构”)签订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与联席保荐机构签署的上述协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117010100100168432 募集资金专户 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29,936,803,773.58 元已全部用于补
充其他一级资本。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不
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 年度,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000563 号),认为:兴业银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兴业银行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联席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兴业银行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金额(注 1) 29,936,803,773.5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936,803,773.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9,936,803,773.58
-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
承诺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投资 分变更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入金额(2)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4)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计效益(注 是否发生重
项目 (如有) 金额的差额 =(2)/(1) 期 (注 2) 2) 大变化
(3)=(2)-(1)
补充
其他 不适用 29,936,803,773.58 29,936,803,773.58 29,936,803,773.58 29,936,803,773.58 29,936,803,773.58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一级
资本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