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天风证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等有关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
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
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9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
价。
本次发行价格1.79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8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5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J67“资本
市场服务”。截至2018年9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7.36倍。
由 于本 次发 行价 格对 应的 扣除 非经 常性 损益 前后 孰低 的 2017年 度归 属于 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
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
的 风险。 根据《 关于加 强新股 发行 监管的 措施》 (证监 会公告 [2014]4号) 等相
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21日和2018年9月28日。
原定于2018年9月18日进行网上、网下申购推迟至2018年10月9日,并推迟刊
登发行公告。原定于2018年9月17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8年10月8日。调整
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18年9月14日(周五) 刊登《招股说明书》、《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2018年9月21日(周五)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T-2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2018年9月28日(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
2018年10月8日(周一) 网上路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18年10月9日(周二)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2018年10月10日(周三)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日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16:00;
2018年10月11日(周四)网上中签投资者认购资金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
日终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
2018年10月12日(周五)金额
T+4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8年10月15日(周一)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
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重要提示
1、天风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85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兴业证券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兴业证券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
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
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天风证券”,股票代码为“601162”,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天风
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80162”。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为51,800万股。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6,2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5,5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8年9月13日(T-3日,周四)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9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22.8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5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92,722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4,550.3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8,171.61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8年9月10日在《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日均为2018年10月9日(T日,周二),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2018年10月9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79元/股(含)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1.79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5,800万股(申购数
量须不低于1,20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投资者如拒绝接受核查、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或不符合条件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2)网上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