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TIANFENGSECURITIESCO.,LTD.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额为4,662,00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518,000,000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
股本的10%。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项。发行
发行股数 人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最终数量,在遵循前述原则基础上,授权
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
至本次发行前,监管机构颁布最新的规定或对有关规定进行修订
的,按新颁布或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其他方式定价
预计发行日期 2018年9月18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5,180,000,000股
本公司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在
以下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实
际锁定期限按照孰长原则执行,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
提示”一节。
1、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国资、人福医药、湖北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省联发、陕西大德、宁波信达、中航信托、苏州建丰、当代科技、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上海天阖、道博股份、三特索道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
IPO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对于
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新增持股份的股东应
承诺其新增股份自持股日起48个月内不转让。股东所持股权因证
券公司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经证监会批准发
生股权变更的,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照增资扩股、股权变
更获得证监会核准之日或向证监会报备之日确认。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8年9月10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国资、人福医药、湖北省联发、陕西大德、宁波信达、中航信托、苏州建丰、当代科技、上海天阖、道博股份、三特索道均出具相关承诺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IPO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对于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应承诺自持股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其他新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不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入股股东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4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股东所持股权因证券公司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生股权变更的,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照股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或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日确认。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均已按照上述规定出具了证券公司股份持股期限承诺函。
本公司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做出的锁定承诺期限如下表所示,实际锁定期限按照孰长原则执行。
序 按《公司法》、证券交 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要求承诺的新增股权锁定期限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易所有关规定承诺的
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新增持股日 新增持股数量 锁股期限
2013.7.24 30,921,305
1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36,652,755 2014.7.22 108,413,388
2015.6.30 213,636,364
2013.7.24 28,272,573
2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523,144,259 2014.7.22 99,126,650
2015.6.30 136,363,636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2013.7.24 22,347,515
3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19,359,724 起锁定36个月 2014.7.22 78,352,768
2015.6.30 213,636,364
2013.7.24 16,769,231 自新增持股日起48个
4 陕西大德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9,410,093 月内不转让
2014.7.22 58,794,708
5 宁波信达天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0,000,000 2015.6.30 210,000,000
6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15.6.30 200,000,000
7 苏州建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84,000,000 2015.6.30 184,000,000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2013.7.24 10,976,881
8 150,168,322 起锁定12个月
2014.7.22 38,486,113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2014.7.22 102,83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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