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24-066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 渝水 01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 渝水 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选聘审计中介机构的有关国资监管规定和公司股东的建议,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信所进行了沟通,大信所对此无异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
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
和纪律处分 0 次。4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
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阳伟先生
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星先生
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林苇铭女士
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
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 10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3 万元)。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业务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人员及工作条件等因素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减少 3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信所,创立于 1985 年,首席合伙人
为谢泽敏,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所
连续 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审计中介机构选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议,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
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分别与大信所、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
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