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1158 沪市 重庆水务


首页 公告 601158:重庆水务对外投资公告(安宁项目)

601158:重庆水务对外投资公告(安宁项目)

公告日期:2021-08-17

601158:重庆水务对外投资公告(安宁项目)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21-041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 渝水 01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 渝水 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云南省昆明安宁市综合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
设 PPP 项目(下称“项目”或“本项目”)。

      ●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暂定为 70,954.99 万元。重庆水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与联合体成员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出资代表安宁市农林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优化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出资 890 万元持股 89%,安宁市农林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100 万元持股 10%,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0 万持股 1%。

  ●特别风险提示: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时间风险。

  一、项目概述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安宁市综合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云南省安宁市综合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该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总投资额暂定为 70,954.99 万元(最终以项目决算金额为准),公司将出资 890 万与安宁市政府方出资代表安宁市农林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安宁农投”)及联合体成员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建三局”)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工作。公司还将按社会资本方持有项目公司的相对股权比例(98.89%)提交 494.45 万元社会资本履约保函及后续根据 PPP 合同约定由项目公司或公司相应提供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期履约保函、移交期履约保函等相关保函。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PPP 项目管理库入库项目,实施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总投资为 70,954.99 万元(最
终以项目决算金额为准),合作期限 15 年(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2
年),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安宁市车木河水库引水管线建设工程
(三期)和温泉外马湾净水厂、管网工程等 3 个子项目,项目工程建成后,将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具体如下:

  1.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新建截污管道长 4.07km 及部分河滨绿化带建设工程。

  2. 安宁市车木河水库引水管线建设工程(三期):新建车木河水库至大屯水厂引水管道,管道口径为 DN1400,管道全长约 42 公里,设计规模为 8.8 万 m3/日。

  3. 温泉外马湾净水厂、管网工程:一期设计规模 4 万 m3/日及其
配套管网。

  本项目资本金为 14,191 万元,由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照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到位,其中安宁农投出资总额为 1,419.10 万元,公司出资12,629.99 万元,中建三局出资 141.91 万元。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与中建三局、安宁农投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
资本 1,000 万元,其中:安宁农投出资 100 万持股 10%,公司出资 890
万元持股 89%,中建三局出资 10 万持股 1%。注册资本金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项目公司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及相关技术服务;城市市政管道设施建筑;管道工程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自来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水质监测服务及试验分析,水环境治理及其他污染治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定内容为准)。


  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由 5 名董事组成,安宁农投推荐 2 名,公司推荐 3 名,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指派。项目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投资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一)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 29 日,注册
地址:武汉市关山路 552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卫国,注册资本 135 亿元,经营范围:各类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路桥建设,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批发;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材料(设备)销售;机电设备销售;污水处理设备销售及环保设备销售。截止至 2020 年末,中建三局资产总额 1,727.81 亿元,资产净额为 453.7 亿元,营业收入为2,469.27 亿元,净利润为 50.69 亿元。

  中建三局与公司存在市场化项目业务合作关系,除此外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二)安宁市农林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5 月 14 日成立,
注册地址:昆明市安宁市龙山苑 2 栋 101,法定代表人:郎涛,注册资本金 18,500 万元,经营范围:水利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及咨询;资产租赁;水利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为土地开发作前期准备工作;原水、市政供水、污水、中水业务;林业产业流转、林下经济及森林生态旅游;农业产业建设;休闲观光农业、种植、养殖、渔业等经营性项目;经市政府授权对符合条件的其它项目进行
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截止至 2020 年末,安宁农投资产总额为100,063.57 万元,资产净额为 56,342.51 万元,营业收入为 1,286.78万元,净利润为-562.31 万元。

  安宁农投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协议主要内容:

  本项目相关合同/协议由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PPP项目合同等四部分组成,其中投资协议由社会资本方与安宁市水务局签署、股东协议及公司章程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签署、PPP 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与安宁市水务局。相关协议及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投资合作协议》:由安宁市水务局(甲方)与公司(乙方1)、中建三局(乙方 2)签署,协议有关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在项目公司成立并开立基本账户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全额出资到位。

  2.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与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的安宁农投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向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3.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除依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协议及《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综合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专属于乙方的权利、义务外,乙方在本协
议项下的其他所有权利、义务均转移给项目公司继受。

  (二)《股东协议书》及《公司章程》:由安宁农投(甲方)和公司(乙方 1)、中建三局(乙方 2)签署,有关主要内容如下:

  1.注册资本: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
中:公司出资 890 万元持股 89%,政府方出资 100 万持股 10%,中
建三局出资 10 万持股 1%。

  2.董事会构成

  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董事四名,由公司提名两名(含董事长一名),安宁农投提名两名,经股东会选举后产生;职工董事一名,由公司推荐并由项目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监事会构成

  项目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两名,由公司与安宁农投各推荐一名,经股东会选举后产生;职工监事一名由公司推荐并经项目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安宁农投提名,并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4.经营管理机构

  项目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组成。
  (三)协议签署:安宁市水务局(甲方)与项目公司(乙方)签署《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综合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
(PPP )项目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1.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安宁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同意,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2.运营管理维护范围

  项目运营主要包括对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引水管道、输水管道、净水厂、配套清水输水管及配水管网等的养护和维护,在保证供水量的基础上优化服务。

  3.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 15 年,包括 3 年建设期和 12 年运营期。

  4.投资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属主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好投资价值,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在云南区域的战略布局,扩大规模产能和利润渠道,提高市场盈利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和整体竞争实力。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内可能存在政府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可行性缺口补
助进而影响项目公司正常运营的风险。

    应对措施:一是已在 PPP 项目合同中约定政府方逾期支付违约
条款及赔偿机制;二是项目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将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政府方支持,及时足额回收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