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出售资产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年 3 月 1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排水资产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重庆市荣昌区荣泉水务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水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等 13 个全资孙公司以1,496,484,128.81 元的价格收购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市水投集团”)及所属相关子公司的排水资产及相关债务;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以 203,211,882.60 元的价格收购重庆市宏利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宏利公司”)渝北空港区域的供水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重庆市歌乐山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以 646,769,970.73 元、2,380,678.00 元的价格向市水投集团出售其西部槽谷区域的供水资产(详见公司于 3 月 2 日披露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临 2021-008))。
一、部分交易标的资产账面价值说明:
1.市水投集团 19 座污水处理厂资产及有关债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1 存货 80.34 70.29
2 固定资产 70,263.28 92,806.32
3 在建工程 24,054.39 28,959.50
4 无形资产 8,213.04 14,550.10
5 资产总计 102,611.05 136,386.21
6 债务 25.73 188.41
7 负债合计 25.73 188.41
8 净额 102,585.32 136,197.80
注:2019 年 12 月 31 日污水处理厂项目资产账面价值已经 19 座污水处理厂
资产产权持有单位年报审计机构审计;2020 年 8 月 31 日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
(除债务外)。
19 座污水处理厂资产账面价值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持续投入,导致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 2019 年末增加4,905.11 万元;二是部分应属于交易范围内的污水处理经营性资产在2019 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核算,市水投集团于 2020 年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调整,同时,由于部分污水处理在建项目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新购置资产等因素影响,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9 年末增加
22,543.04 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9 年末增加 6,337.06 万元。
2.宏利公司供水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1 存货 117.95 96.55
2 债权 630.55
3 固定资产 10,419.79 14,854.11
4 在建工程 7,097.27 8,126.16
5 无形资产 8.56 8.56
6 资产总计 17,643.57 23,715.93
7 债务 17.11 51.19
8 负债合计 17.11 51.19
9 净额 17,626.46 23,664.74
注:宏利公司供水资产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账面价值已经宏利公司年报
审计机构审计;2020 年 8 月 31 日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除债权、债务外)。
宏利公司供水资产账面价值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宏利公司的牛头岩提水泵房相关设备为供水配套设施,属于交易范围内资产,该等资产账面价值 4,783.79 万元。据了解,宏利公司原将其作为源水资产进行管理,2020 年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调整,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9 年末有所增加;二是由于 2020 年供水工程持续建设,导致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 2019 年末增加 1,028.89 万元。
综上所述,本次资产账面价值变动主要系市水投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对于供排水资产分类调整以及正常经营增加所致。由于本次交易是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作价,故该等账面价值变动对公司本次交易评估无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交易作价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于评估的有关说明
(一)污水资产评估的有关说明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转让实物资
产及债务所涉及的污水处理厂资产、负债市场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
(重康评报字[2021]第 70 号)中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28,959.50 万元,
评估价值 22,652.18 万元,评估减值 6,307.32 万元,评估减值的主要
原因为:
1.部分在建工程已投入使用多年,因交易对方未及时办理财务决
算,也未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导致相关资产没有计提折旧,
本次评估机构根据评估准则,按成本法进行评估并考虑成新率后,评
估减值 1,606.10 万元;
2.评估机构对在建工程进行了清理,因部分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
程在评估时调整至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故对应的在建工程
评估为零,形成评估减值 4,449.05 万元;
3.评估机构对在建工程核算的应费用化的部分根据评估准则予
以审减,形成评估减值 252.17 万元。
根据上述资产减值原因,经调整账面价值后的评估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
项 目 账面价值 调整值 调整后的账 评估价值 调整后的 后的
面价值 增减值 增值
率%
1 存货 70.29 - 70.29 102.32 32.03 45.57
2 固定资产 92,806.32 3,864.02 96,670.34 101,417.83 4,747.49 4.91
3 在建工程 28,959.50 -4,449.05 24,510.45 22,652.18 -1,858.27 -7.58
4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4,547.12 585.03 15,132.15 25,660.12 10,527.97 69.57
5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2.98 - 2.98 4.38 1.40 46.98
6 资产总计 136,386.21 - 136,386.21 149,836.83 13,450.62 9.86
7 债务 188.41 - 188.41 188.41 - -
8 负债合计 188.41 - 188.41 188.41 - -
净额 136,197.80 - 136,197.80 149,648.42 13,450.62 9.88
(二)宏利公司供水资产评估的有关说明
《重庆市宏利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拥有的部分供
水资产及相关的债权、债务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
(2020)第 1693 号)中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8,126.16 万元,评估价值
1,253.62 万元,评估减值 6,872.54 万元,评估减值主要原因为:
1.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评估减值 6,822.34 万元,减值的主要原因如
下:
(1)原列入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为 5,728.35 万元管网及配套工
程,在进行评估时实际已修建完成并已投入正常使用,故评估机构将
将该部分管网及配套工程纳入固定资产中的“管道沟槽”和“构筑物”
按照成本法并考虑成新率进行评估,相应在建工程价值评估为零,符
合评估相关准则和规定。
(2)土建工程明细表—五万吨-待摊投资账面价值1,888.91万元,
其中含有借款利息 1,088.99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