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重庆水务
股票代码: 601158
收购人名称: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 101 号 3 幢 20-1
通讯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大道 2 号财富大厦 A 座 23A 层
签署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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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声明
(一)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
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
所持有、控制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
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三)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
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收购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人因本次收购而需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
( 五)本次收购是因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拟以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向收购人增资,导致收购人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3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收购完
成后,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
在本次收购中的水务资产增资部分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申请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下,水务资产、苏渝实业及德润环境将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并在完成股份过户手续后至德润环境主管工商
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
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
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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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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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6
第三节 本次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4
第四节 收购方式 ..........................................................................................18
第五节 收购资金来源 ...................................................................................21
第六节 后续计划 ..........................................................................................22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4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8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30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31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3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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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重庆水务、上市公司 指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德润环境、收购人 指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水务资产 指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苏渝实业 指 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峰环境 指 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 指
水务资产以其持有的重庆水务 1,756,800,000 股
股份(占重庆水务全部股份的 36.60%)、苏渝实
业以其持有的重庆水务 645,000,000 股股份(占
重庆水务全部股份的 13.44%)及现金人民币
442,082,360.71 元或等值外币向德润环境增资,
该增资行为完成后将导致德润环境持有的重庆水
务股份比例超过 30%,构成德润环境对重庆水务
的收购
水务资产增资 指
本次收购中,水务资产以其持有的重庆水务
1,756,800,000 股股份(占重庆水务全部股份的
36.60%)向德润环境增资的行为,即德润环境收
购水务资产持有的重庆水务 36.60%股份的行为
苏渝实业增资 指
本次收购中,苏渝实业以其持有的重庆水务
645,000,000 股股份(占重庆水务全部股份的
13.44%)及现金人民币 442,082,360.71 元或等
值外币向德润环境增资的行为
苏渝实业股权增资 指
苏渝实业增资中,苏渝实业以其持有的重庆水务
645,000,000 股股份(占重庆水务全部股份的
13.44%)向德润环境增资的行为,即德润环境收
购苏渝实业持有的重庆水务 13.44%股份的行为
《投资协议》 指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重庆苏渝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及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关于重庆
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本报告书 指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最近三年 指 2012 年、 2013 年和 2014 年
定价基准日 指 2015 年 5 月 31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务顾问/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国资委 指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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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收
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第 1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A 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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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 收购人基本情况
名称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 2014 年 10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2014 年 10 月 14 日至永久
法定代表人 何胜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工商注册号 500104005852378
税务登记证号 500104320368170
组织机构代码 32036817-0
注册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 101 号 3 幢 20-1
办公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大道 2 号财富大厦 A 座 23A 层
邮政编码 401121
电话号码 023-61218858
经营范围
再生资源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
范围内从事经营);环境污染治理;土壤修护整治;环保技
术开发、应用及咨询服务;垃圾处理与焚烧发电项目投资、
开发及管理(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
审批的金融业务);水资源保护及治理;环境监测;环境污
染防治专用设备及仪器研发、制造;从事投资业务及相关资
产经营管理(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
审批的金融业务);财务顾问(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
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
1、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德润环境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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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重庆市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重庆三峰环境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德润环保科
技产业有限公司
重庆德润新邦环
境修复有限公司
67.085% 60.00% 30.00%
100%
100%
2、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前,水务资产持有德润环境 100%的股权,是德润环境的控股股东;
水务资产为重庆市国资委全资拥有的国有独资企业,由重庆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
职责,对公司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因此重庆市国资委为德润环境的实际控制
人。
三、 收购人主要控股及参股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德润环境的控股及参股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 万元)
持股比
例
1 重庆三峰环境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
业园区建桥大道 3 号
以 BOT 等方式
建设及运营垃
圾焚烧发电工
厂;环境卫生、
环境保护技术
咨询服务;环境
污染治理;环保
技术开发
107,857.00 67.085%
2 重庆德润新邦环
境修复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
街道翠柏路 101 号 3 幢
20-1
土壤污染修复、
地下水污染修
复、矿山污染修
复、水体底泥污
染修复;环境污
染监测与评估;
环境修复技术
10,000.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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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 万元)
持股比
例
研发;环境修复
咨询;环境修复
设备制造
3 重庆德润环保科
技产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
街道翠柏路 101 号 3 幢
20-1
环保技术研发;
环境污染治理;
环保产业园区
运营管理;商务
咨询
30,000.00 60.00%
四、 收购人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
1、 主营业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