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23-046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13 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机制,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请见附件。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一般项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运营支持服 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运营支持服
务;航空商务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航空运 务;航空商务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航空运
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 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
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 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
1 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 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
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旅客票 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旅客票
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货物进出口; 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公司可以按照市场导向,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和自身能力,调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整经营范围,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可以按照市场导向,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和自身能力,调
整经营范围,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以及连续 90 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一)公司董事会以及连续 90 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连续 90 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
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人。 (三)公司监事会以及连续 90 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三)公司监事会以及连续 90 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四)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
人。 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监事会。
(四)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 (五)提名人应事先征求被提名人同意后,方提交董事、非职
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监事会。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五)提名人应事先征求被提名人同意后,方提交董事、非职 (六)公司股东提出关于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的,
2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最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提案的形式向召集人提
(六)公司股东提出关于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的, 出并应同时提交有关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以及候选
最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提案的形式向召集人 人的声明或承诺书。召集人在接到上述股东的董事、监事候选
提出并应同时提交有关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以及候 人提名后,应尽快核实被提名候选人的简历及基本情况。
选人的声明或承诺书。召集人在接到上述股东的董事、监事候 (七)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
选人提名后,应尽快核实被提名候选人的简历及基本情况。 (可以通知方式),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披露的资料真实、
(七)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 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的由董
(可以通知方式),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披露的资料真实、 事会负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提名监事的由监事会负责制
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的由董 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事会负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提名监事的由监事会负责制 (八)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应该采用累
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积投票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
(八)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应该采用累 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积投票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
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7 至 13 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7 至 13 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
(指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人数应当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 (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人数应当超过
的半数,包括不少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指独立 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包括不少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的独
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 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单独
独或合并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或合并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安全与环境等专门委员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
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 集人,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
门委员会的运作。 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一)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 (一)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
3 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包括:
内控制度,并提出建议等。 对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二)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报告,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等。 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
(三)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以及法律、行政
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 (二)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建议等。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等。
(四)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董事与高级管 (三)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 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