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3-033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拟不派发 2022 年度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7,647,446,935 元。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不派发 2022 年度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进行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以回购股份方式实施的现金分红情况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2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912,583 股,使用资金总额 100,981,028 元(不含
交易费用),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即公司 2022 年度以回购股份方式实施的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24%。
(二)不进行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2 年房地产行业持续下行,市场低迷,全国商品房销售金额和面积近八年来首次出现下滑,民营房企融资环境虽然边际改善,但整体形势仍不容乐观,房地产企业危机频发,规模房企进入缩表出清、优胜劣汰阶段。在“房住不炒”的总基调下,随着多元化的利好政策持续加码,未来市场虽有望走出底部,进入缓慢恢复阶段,但房地产行业仍处于深刻变革期,行业分化和出清预计将持续兑现,只有土地储备或持有物业优质、财务稳健、经营能力强,具备“管理红利”的优质房企才有望脱颖而出,成为行业下一阶段的领跑者。
面对未来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市场环境,2023 年度,公司一方面将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巩固基本盘面的同时整合优势资源,持续提升经营效率和运营质量,计划 2023 年实现商业运营总收入 110 亿元,新开业吾悦广场及委托管理在营项目
20 座;公司计划新开工 90 个子项目,新开工建筑面积 742.73 万平方米,其中,住
宅项目 286.07 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项目 456.66 万平方米;计划竣工 211 个子项
目,预计竣工总建筑面积 1,958.69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项目 1,125.63 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项目 833.06 万平方米。另一方面,作为示范性民营房企,公司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在确保公司现金流合理充裕的同时,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厚公司的安全屏障,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综上,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拟不进行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 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董事会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整体环境,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根据 2022 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2023 年经营计划做出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 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业绩说明会安排
公司将于2023 年4月3日下午 15:30-17:00在网络直播平台——路演中(网址https://webcast.roadshowchina.cn/cmeet/Y3N2a0x3VjFxNkR6UW8rcUg3NC9pQT09 )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