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1155 沪市 新城控股


首页 公告 601155:新城控股2018年11月份经营简报

601155:新城控股2018年11月份经营简报

公告日期:2018-12-06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8-114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份经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披露信息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一、公司2018年11月份经营情况

  11月份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172.26亿元,销售面积约145.06万平方米。

  1-11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1,985.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58%;累计销售面积约1,591.25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06.18%。

    二、公司近期新增土地情况

  1、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贵州省贵阳市清镇编号为QZ(18)049号和QZ(18)050号地块。该项目位于清镇市百花社区鲤鱼村、东门桥村境内,出让面积为117,023.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0且≤3.0。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9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34,205.00万元。

  2、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青海省西宁市编号为630102102006GB0032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同仁县驻宁干休所以东、金汇路以西、八一路以南、新颜路以北,出让面积为77,075.5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1.5且≤3.5。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40,463.50万元。
  3、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河南省郑州市荥阳编号为荥政储(2018)45-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荥阳市郑上路与荥泽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出让面积为72,351.66平
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3.0。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26,040.00万元。

  4、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江苏省泰州市兴化编号为XH2018GC012-1号、XH2018GC012-2号和XH2018GC012-3号地块。其中:XH2018GC012-1号地块位于兴化市中和路北侧、文林路西侧,出让面积为115,181.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住宅>2.2且<2.6、商业>2.0且<2.4;XH2018GC012-2号地块位于兴化市中和路北侧、文林路东侧,出让面积为53,074.8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0且<2.6;XH2018GC012-3号地块位于兴化市中和路北侧、文林路东侧,出让面积为49,425.5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0且<2.2。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72,852.00万元。

  5、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江苏省徐州市编号为2018-52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徐州市鼓楼区政府以西、天齐东路以东,出让面积为74,448.6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0且≤2.2。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20,300.00万元。

  6、公司通过合作的方式取得山东省烟台市编号为烟J[2018]Z003号西口旧居改造B地块。该地块位于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西部(原西口村),东靠老爷山、西南临芝罘岛西路,出让面积为107,015.1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为>1.0且≤1.01。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7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20,577.61万元。

  7、公司通过合作的方式取得广西省桂林市灵川县城新区桂黄公路东侧地块。该地块位于灵川县县城新区东环路与百花南二路交叉口西南角,出让面积为
63,442.6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兼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0且≤2.7。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6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6,282.00万元。

  8、公司通过合作的方式取得重庆市编号为BS18-1J-307号地块。该地块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观音村8组、团堡村9组,出让面积为136,246.3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0。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35%权益,需支付价款23,870.00万元。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
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