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8-044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份经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披露信息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一、公司2018年5月份经营情况
5月份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166.41亿元,销售面积约135.61万平方米。
1-5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672.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24%;累计销售面积约538.86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81.67%。
二、公司近期新增土地情况
1、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广东省肇庆四会市编号为AD220102-1号、
AD220103-1号及AD220201-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四会市东城街道陶塘村委会地段,土地用途为商服、城镇住宅用地,其中:AD220102-1号地块出让面积为37,133.71平方米,容积率为≤2.5;AD220103-1号地块出让面积为36,685.76平方米,容积率为≤3.5;AD220201-1号地块出让面积为32,303.56平方米,容积率为≤3.5。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40,705.00万元。
2、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浙江省绍兴市柯桥湖塘GC-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东至村庄,南至规划道路,西至镜湖山庄小区,北至现状道路,出让面积为114,175.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2且≤1.4。
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9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12,234.50万元。
3、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江苏省常州市编号为JWJ2018060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延政大道南侧、牛溪路西侧,出让面积为65,474.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且≤2.2。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95,500.00万元。
4、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河北省唐山市长宁道北侧、学院路西侧地块。该地块位于唐山市长宁道北侧、学院路西侧,出让面积为111,419.9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0且≤2.8。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20,703.43万元。
5、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浙江省嘉兴平湖市编号为2018平-27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平湖市林埭镇林丰路西侧、规划清溪路北侧,出让面积为18,857.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且≤1.8。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6,801.00万元。
6、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江苏省苏州张家港市编号为张地2014-B40-F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张家港市经开区,东至蒋锦公路、南至张杨公路、西至平安路、北至空地,面积为8,578.8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5且
≤2.3。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31.35%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165.91万元。
7、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浙江省宁波慈溪市编号为城南A2-08-a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慈溪市,东至规划孙塘南路、南至规划一路、西至规划乌山路、北至规划翔龙路,出让面积为51,377.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1.8且≤2.2。
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76,342.00万元。
8、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浙江省金华东阳市江北街道迎宾大道以西、北四路以南拟出让地块。该地块位于东阳市江北街道迎宾大道以西、北四路以南,出让面积为32,369.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2.5且≤3.0。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51,600.00万元。
9、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江苏省徐州市编号为2018-15、2018-16、2018-17及2018-18号地块。前述地块位于徐州市贾汪区中旺路南侧,206国道东侧,出让面积共计262,092.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1.2且≤2.8。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27,522.00万元。
10、公司通过合作的方式取得浙江省杭州市编号为杭大江东储出(2017)8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杭州市大江东新城,东至新四路,南至冯溇路,西至建华路,北至闸口路,出让面积为88,404.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2。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20%权益,需支付价款39,637.20万元。
11、公司通过合作的方式取得浙江省杭州市编号为萧政储出(2018)2号地块。
该地块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东至高新五路,西至规划公园绿地,北至规划公园绿地,南至规划商业商务用地,出让面积为30,739.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3.0。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25%权益,需支付价款41,105.00万元。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