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2-055
深圳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
时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4 名,实际
表决 14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李真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真先生、黄维义先生、张小东先生、刘晓东先生、谢文春先生、周云福先生、何汉明先生、纪伟毅先生、吴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3 年。
目前尚缺 1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待股东单位推荐人选确定后另行增补。
二、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黄荔女士、居学成先生、张斌先生、马莉女士、刘晓琴女士为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黄荔女士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 2023 年 12 月 27 日
止,其他独立董事任期 3 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两项议案,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二。
上述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一
深圳燃气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真,男,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副理事长。历任深圳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黄维义,男,中国国籍,香港居民,195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1997年加入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华煤气)担任财务总监之职,2013年2月出任香港中华煤气执行董事暨公用业务营运总裁,并于2021年4月获委任为香港中华煤气副常务董事暨执行董事,自2022年6月起出任常务董事。黄先生现任香港中华煤气常务董事及行政委员会委员、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行政总裁,并担任香港中华煤气多家内地附属公司董事长或董事,历任中国业务总监、内地公用业务总监。曾连续于2012年及2013年入选福布斯“中国上市公司最佳CEO榜”。200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4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
张小东,男,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历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济师、副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7年12月兼任公司董事。2018年6月起任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刘晓东,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现任公司董事。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历任中银保险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中银保险稽核中心(杭州)内控督导(分公司总经理级)。2017年8月至2020年9月,兼任深圳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谢文春,男,中国国籍,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现任公
司董事。2007 年 4 月至 2021 年 10 月,历任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部主管会计、罗湖免税店经理助理、集团财务部副部长、部长、集团副总裁。2022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周云福,男,中国国籍,197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会计师,现任
公司董事。2010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何汉明,男,中国国籍,香港居民,195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士、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士及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士,现任公司董事。现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财务总裁暨公司秘书、行政委员会委员,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公司秘书,历任香港中华煤气首席财务总裁暨公司秘书,并担任其多家内地项目公司之董事等职务;2008年至今任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称为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2021年6月,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香港中华煤气执行董事、首席财务总裁暨公司秘书、行政委员会委员;201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纪伟毅,男,中国国籍,香港居民,1966年出生,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2015年至今任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7月起任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营运总裁、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暨华衍水务执行副总裁,现任中华煤气行政委员会委员。2003年起任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0月起任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2月起任港华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2年10月起任执
行副总裁;2012年12月起任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12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吴平,男,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2004年8月至2006年2月,任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6年3月至2018年7月,历任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和副总裁;2018年至今,任新希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黄荔,女,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南开大学金融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第五届、第六届政协委员。2004 年 3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2010年12月起担任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CEO,南海成长系列基金管理合伙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居学成,男,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北京大学高分子化学和物理博士后,深圳第五、六、七届政协委员。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执行会长、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监事长。1991年至2006年期间历任上海大学(原上海科技大学)射线所讲师,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中心主任,广东长园电缆附件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深圳市前海四海新材料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和投委,深圳北大深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旭生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未名北科环境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斌,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法学会副会长,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2007年7月至今在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任主任、首席合伙人、律师。曾任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莉,女,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天津财经大学硕士,九三学社社员,注册会
计师,会计学教授。1986年毕业于河北地质大学财务与会计专业,1986年7月至今在河北经贸大学任教。1997年始任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晓琴,女,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法律专业本科学历。2014年1月至2018年7月任职于北京中银(赣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8年8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附件二
深圳燃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核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满足公司正常运营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第五届非独立董事李真先生、黄维义先生、张小东先生、刘晓东先生、谢文春先生、周云福先生、何汉明先生、纪伟毅先生、吴平先生的履历,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能够胜任董事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合法有效。
(二)经核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满足公司正常运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荔女士、居学成先生、张斌先生、马莉女士、刘晓琴女士的履历,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
等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
综上所述,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柳木华、徐志光、张国昌、刘波、黄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