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星期一)15:00 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 268 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
9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5 名,实际表决 15 名,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李真董事长、陈永坚副董事长、黄维义董事、何汉明董事、张国昌独立董事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表决,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总裁张小东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部分内容的议案》。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三、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总股本(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内容详见《深圳燃气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
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社
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九、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审
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审计服务年限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轮换年限,经过公开邀请招标,公司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90 万元(含税,不含差旅费),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
控体系工作情况报告》。
十一、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3。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九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