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3-065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9,865,104,011 元 , 总 股 数 为 19,866,454,834 元 , 总 股 数 为
19,865,104,011股。 19,866,454,834 股。
第十六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
同 价 额 。 公 司 的 股 本 总 数 为 同 价 额 。 公 司 的 股 本 总 数 为
19,865,104,011股,均为普通股股 19,866,454,834 股,均为普通股股
份。 份。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会由6至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董事会由6至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总人数的 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总人数的
1/3。 1/3。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
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至2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