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2-018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拟回
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878,292.3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345,257.4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账
户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22日,
公司总股本19,865,104,011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108,988股、回购专
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27,772,900股,以19,835,222,123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9,917,611,061.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9.56%。
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股票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不存在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