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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38: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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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138 证券简称: 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
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属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临 2021-034 号)。
根据《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由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66 人因个人
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458,280 股; 由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中 4 人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B 或 C,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14,936 股。 回购价格为激励对象在不同授予日所对应的授予价格。 回
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
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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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日起 45 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申报要求如
下:
(一)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方式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
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材料邮寄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
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50F
2、申报时间: 2021 年 5 月 6 日至 2021 年 6 月 20 日, 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3、联系人: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 0755-28129588
5、 邮箱: zqswb@fii-foxconn.com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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