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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37 沪市 博威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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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3

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3-079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权益授予日:2023 年 10 月 12 日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321.5 万份

  根据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威合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权益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3年 10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3 年 10 月 12 日为授予日,同意向 65 名激励
对象授予 321.5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许如春就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2023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1 日止,共计
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等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3-042)。

  3、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
《博威合金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6)。

  4、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博威
合金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0)。


  5、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
满足,确定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2 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预留权益授予日:2023 年 10 月 12 日

  2、预留权益授予数量:321.5 万份

  3、预留授予人数:65 人

  4、预留权益行权价格:15.3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部分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等待期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一致,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有效期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有效期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各行权有效期届满,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7、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净利润”指标是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依据。根据本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考评结果          A          B+          B          C          D

个人层面系数(N)    100%        100%        100%        50%        0%

  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B 级及以上时,激励对象按照当期行权额度 100%的比例进行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C 级,按照当期行权额度 50%的比例进行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D 级,则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8、预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预留股票  占预留股票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
                              期权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关键人才及            321.5            100 %        0.41%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共 65 人)

            合计                        321.5            100 %        0.41%

  注: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3、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四、关于本次授予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10 元(含税)。根据公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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