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2-019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2020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2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7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上市公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审计情况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95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 何时开 近三年签署
何时成 始从事 何时开 始为本 或复核上市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注册 上市公 始在本 公司提 公司审计报
会计师 司审计 所执业 供审计 告情况
服务
项目合伙人/签 沈佳盈 2003 2001 2003 2019 见下
字注册会计师 年 年 年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沈佳盈 2003 2001 2003 2019 见下
年 年 年 年
陈亮 2015 2012 2015 2020 见下
年 年 年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翁祖桂 2010 2007 2019 2022 无
年 年 年 年
沈佳盈:2021 年签署博威合金、济民医疗、中控技术 2020 年审计报告,复
核华翔股份、昇辉科技、雄帝科技、华源控股 2020 年审计报告;2020 年签署博威合金、济民医疗、泰瑞机器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华源控股 2019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年签署杭钢股份、富春环保、博威合金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长盈精密、华星创业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陈亮:2021 年签署博威合金、济民医疗 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签署博
威合金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48 万元,较上年未发生变动。
二、续聘会计师会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事先收到的《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
2.1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了我们的事先认可。
2.2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较为熟悉,历年来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
2.3 本次续聘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聘期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