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1-021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0 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8,902,236.31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48,239,516.16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4,823,951.62 元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24,078,284.69 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 1,392,845,224.94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16,923,509.63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70 元(含税);截
止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 790,044,972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的 股 份 1,334,000 股 , 即 788,710,972 股, 以 此 计 算 ,总 计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34,080,865.24 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1.26%。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334,0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审议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2、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
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其他
1、本事项属于差异化分红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差异化分红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