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6 证券简称:首创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8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执行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聘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连续服务年限已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最长年限,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须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亚太、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中审亚太已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
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1,061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 313 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9.41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22 家,主要行业(证监
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8 次,涉及人员 20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丁启新,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拟任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2:户永红,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巧姿,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竞争性
谈判确定,较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 8 万元,同比增加 11%。公司拟向天
职国际支付 2023 年度审计服务费不超过 78 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10 万元(含税)。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审亚太于 2013 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原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所,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成立于 1988 年 8 月,系隶属于审计署的司局级事业单位,1999 年脱钩改制并更名为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身分别为隶属于云南省财政厅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1983 年成立)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1993 年成立),1998 年脱钩改制,2003 年两所合并,是国内从业历史较长和较早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2 年度,中审亚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2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亚太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3 年度,本公司须按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亚太、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中审亚太已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任及拟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认为天职国际具备应有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首次备案,具有开展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开展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根据《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要求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及证监会备案系统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次备案登记。公司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通过了该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
不超过 78 万元(含税);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