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
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5,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5,109,56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35.5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7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截至 2024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 12 月 31 日累 年 12 月
资额 计投入募集资 31 日投入
金金额 进度
装配式机电模块生
1 产基地及研发中心 26,966.43 26,027.45 11,515.68 44.24%
建设项目(注)
1-1 装配式模块化生产 16,521.10 15,770.07 6,143.34 38.96%
项目
1-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445.33 10,257.38 5,372.34 52.38%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100.00%
合计 47,966.43 47,027.45 32,515.68 69.14%
注: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一期项目建设。
三、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建立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利用各类信息化软件,对项目生产运营、财务等进行全面管理,因此公司在保持“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在原子类别“设备购置及安装”中增加软件购置及安装费金额200.00万元,并相应调减“建筑工程投资”金额200.00万元,具体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调整前:
单位:万元
序号 具体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1 土地购置费用 751.03 4.55%
2 建筑工程投资 6,349.75 38.43%
3 设备购置及安装 6,484.00 39.25%
4 基本预备费 641.69 3.88%
5 铺底流动资金 2,294.63 13.89%
合计 16,521.10 100.00%
调整后:
单位:万元
序号 具体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1 土地购置费用 751.03 4.55%
2 建筑工程投资 6,149.75 37.22%
3 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 6,684.00 40.46%
4 基本预备费 641.69 3.88%
5 铺底流动资金 2,294.63 13.89%
合计 16,521.10 100.00%
四、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及原因
(一)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在项目实施主体和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变更前) (变更后)
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 2025 年 4 月 2027 年 4 月
(二)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快速转型发展的交汇期,装配式模块化作为高科技洁净厂房建设的一种技术革新方案,顺应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方向,以期解决传统建设模式下存在的易受现场作业条件影响、建设周期长、实施协调复杂、成本控制难、管理难度大、安全隐患多、对周边环境影响等痛点,实现更快的项目交付、更低的项目实施风险、更灵活的解决方案、更智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助力公司实现洁净室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的工厂化、智能化等新型工业化发展。
作为一种新型的洁净厂房建设解决方案,装配式模块化在推广过程中,下游市场和客户对装配式模块化的技术认知度和产品接受度有待进一步培育。装配式模块化无论在下游市场运用推广,还是在产品的持续创新研发与更新迭代方面,都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
公司结合国内外市场现状和未来需求走势,认为募投项目“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集中进行大规模扩产可能导致产能出现闲置,公司将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市场需求,按需分批分期逐步投入,以确保募集资金投入的有效性、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因此,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4月。
五、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前述募投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均未发生变化,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和合理推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长实施期限。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是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