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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33 沪市 柏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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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股份:关于已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长鑫新桥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签署《12英寸存储器晶圆制造基地二期项目FAB
      A2B 二阶段工艺管线购装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二阶段合同”或“合
      同”)。

       本次签署的是前期已中标项目长鑫新桥存储技术有限公司“12英寸存储
      器晶圆制造基地二期项目FAB A2B 二/三阶段 二次配工艺管线购装工
      程”之二阶段工艺管线购装工程合同,三阶段工艺管线购装工程合同待
      后续签署后再行公告。

       二阶段合同类型及总金额

      二阶段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二阶段合同总金额:1.95亿元(含税)。

       二阶段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合同收入
      根据履约进度逐步确认,合同履行会对公司收入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
      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交
      易对方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
      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
      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确定公司中标长鑫新桥存储技术有限公司“12英寸存储器晶圆制造基地二期项目FAB A2B 二/三阶段 二次配工艺管线购装工程”。

  近日,公司与长鑫新桥存储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12英寸存储器晶圆制造基地二期项目FAB A2B 二阶段工艺管线购装工程合同》,签约合同总金额为1.95亿元(含税)。

  本次签署的是长鑫新桥存储技术有限公司“12英寸存储器晶圆制造基地二期项目FAB A2B 二/三阶段 二次配工艺管线购装工程”之二阶段工艺管线购装工程合同,三阶段工艺管线购装工程合同待后续签署后再行公告。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长鑫新桥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WKMFR5C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淮大道2788号

  5、注册资本:5,214,666.2302万元

  6、法定代表人:赵纶

  7、成立日期:2021-01-05

  8、经营范围:存储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加工、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技术检测;电子产品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研发、设计、委托加工、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软硬件产品的设计、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的销售;设备、房屋租赁;产业并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与长鑫新桥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方:

      发包人:长鑫新桥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承包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12英寸存储器晶圆制造基地二期项目FAB A2B 二阶段工艺管线购装工程

  3、二阶段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机台装机或其他衍生厂务相关设施二次配计量工程项目的安全、品质、进度和文件等管理。

  4、二阶段合同总金额:1.95亿元(含税)

  5、二阶段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6、付款方式:按照合同预付款、进度款、竣工款和质保金等分阶段支付。
  7、争议处理: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披露标准,属于公司自愿性对外披露,无需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合同收入根据履约进度逐步确认,合同履行会对公司收入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六、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