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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33 沪市 柏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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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股份:关于已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0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签署《成都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方第8.6代
      AMOLED生产线项目洁净工程(P2标段)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

       合同类型及总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合同总金额:7.13亿元(含税)。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合同
      收入根据履约进度逐步确认,合同履行会对公司收入产生积极影响。本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
      同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
      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
      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确定公司中标“京东方第8.6代AMOLED生产线项目洁净工程(P2标段)”。

  近日,公司收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签字盖章的《成都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方第8.6代AMOLED生产线项目洁净工程(P2标段)专业分包合同》,签约合同总金额为7.13亿元(含税)。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一)项目发包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成都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BPU3EC9F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合作路1188号

  5、注册资本:3,800,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杨国波

  7、成立日期:2022-06-24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元器件批发;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同签订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57013137P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5、注册资本:1,531,8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陈卫国

  7、成立日期:2003-12-29

  8、经营范围:各类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路桥建设,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批发;园林绿化工程;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四级,有效期至2022年8月21日);建筑材料(设备)销售;机电设备销售;污水处理设备销售及环保设备销售。

  (三)公司与成都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三、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发包方:成都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2、合同签订方:

      承包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京东方第8.6代AMOLED生产线项目洁净工程(P2标段)

  4、合同范围:由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等确定。

  5、合同总金额:7.13亿元(含税)

  6、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7、付款方式:按照合同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结算款和质保金等分阶段支付。


  8、争议处理: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条是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披露标准,属于公司自愿性对外披露,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合同收入根据履约进度逐步确认,合同履行会对公司收入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六、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