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4.7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 52,250.00 万股的 1.10%。其中,首次授予493.87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5.93%;预留 80.87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4.07%。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过建廷
上市日期:2023 年 4 月 10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隐秀路 800-2101
公司所属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从事的洁净室行业隶属于建筑安装业(行业代码:E49)。
经营范围: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 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自控系统工程、净 化工程、实验室工程、动物房工程、医用气体工程、特气工程、屏蔽工程的设 计、施工、承包、咨询、调试、维修、保养;工程项目咨询与管理服务;压力 管道安装;从事水及污水处理、无尘无菌净化设备及零部件的生产、加工、组 装、维修;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一、承包 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二、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 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住房租赁;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3,979,609,508.87 2,751,463,554.31 2,742,399,43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973,470.76 250,848,831.61 151,860,126.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09,613,278.96 235,452,868.24 150,044,179.65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593,519.31 217,093,384.87 168,264,718.84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71,582,658.58 1,293,071,390.84 1,035,355,566.90
总资产 5,078,410,279.81 2,911,527,556.07 2,463,756,213.3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64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44 0.60 0.3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44 21.55 15.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9.25 20.22 15.44
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过建廷先生、董事沈进焕先生、董事吕光帅先生、董事张纪勇先生、董事李兵锋先生、独立董事陈杰先生、独立董事秦舒先生、独立董事陈少雄先生。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李彬珏女士、监事平复明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胡毅女士。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7 名,分别是:总经理过建廷先生、资深高级副总经理沈进焕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吕光帅先生、高级副总经理张纪勇先生、副总经理朱晨光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华小玲女士、董事会秘书陈映旭先生。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四、授出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4.7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52,250.00万股的 1.10%。其中,首次授予 493.87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5.93%;预留 80.87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5%,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4.07%。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本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计 97 人,约占公司截止
2023年 12 月 31日员工总数 1,116 人的 8.69%,包含: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除非本激励计划另有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预留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并依据公司后续实际发展情况而定。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公司聘请律师对激励对象的资格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出具专业意见。
2、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
3、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约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草案公告时
(万股) 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沈进焕 董事、资深高级副总经理 21.6000 3.76% 0.04%
2 吕光帅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1.6000 3.76% 0.04%
3 张纪勇 董事、高级副总经理 21.6000 3.76% 0.04%
4 华小玲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12.0000 2.09% 0.02%
5 陈映旭 董事会秘书 12.0000 2.09% 0.02%
6 朱晨光 副总经理 9.6000 1.67% 0.02%
董事、高管小计 98.4000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