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6,069.04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89,041.59 万元。本次
拟使用超募资金 26,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20%。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 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6,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5,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5,109,56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35.57元。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 26,966.43 26,027.45
建设项目(注)
1-1 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 16,521.10 15,770.07
1-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445.33 10,257.38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1,000.00 21,000.00
合计 47,966.43 47,027.45
注: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一期项目建设。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89,041.59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计划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余额为63,041.59万元(未含利息收入)。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0%。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第十条 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