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8 证券简称:常熟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按本行(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7,724千元。
2、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管理办法》(财金[2012]20 号)以及省联社相关要求,按当年税后利润的 3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503,171 千元。
3、按当年税后利润的 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35,447 千元。
4、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548,171千元。2020年度本行现金分红比例为30.40%。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同意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同时结合了本行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等要求。
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本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出具如下意见:
(1)《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规定和银行、证券监管机构指导意见;
(2)《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公允,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行的长远发展。
(3)《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