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摘要
事项 交易对方
重大资产购买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时,除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报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与声明:
“1、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所披露或提供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中向上市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中本公司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经办人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人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经办人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人员同意在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证券服务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确认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上市公司声明 ......1
交易对方声明 ......2
中介机构声明 ......3
目 录 ......4
释 义 ......5
一、一般释义......5
二、专有名词释义......6
重大事项提示 ......7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7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8
三、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11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
见......12
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
控制人自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
份减持计划......12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14
重大风险提示 ......19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19
二、标的公司业务与经营风险......21
三、其他风险......23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24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24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28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31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34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36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37
释 义
一、一般释义
简称 指 含义
赛力斯、上市公司、公司 指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赛力斯汽车、受让方 指 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系赛力斯的全资子公司,曾用名为重庆东
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华为、竞业限制方 指 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华为技术、交易对方、转 指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让方
深圳引望、标的公司、目 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中针对深圳引望、标的公司或
标公司 指 目标公司的表述如涉及审计、评估事项,则包含深圳引望拟装载
业务(如适用,具体视上下文情况而定)
标的资产、标的股权 指 华为技术持有的深圳引望 10.00%的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
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指 技术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0%股权之交易
重大资产购买
华为控股 指 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小康控股 指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系赛力斯控股股东
渝安工业 指 重庆渝安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东康新能源 指 重庆东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系赛力斯汽车前身
金康新能源 指 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系赛力斯汽车前身
《股权转让协议》 指 赛力斯汽车与交易对方、目标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签署的《关
于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股东协议》 指 赛力斯汽车于满足《股权转让协议》交割条件后拟签署的《关于深
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
交易对方及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受让方支付第一笔交易价款前拟
装载协议 指 签署的《专利转让协议》《商标转让协议》《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
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技术许可协议》《资产划转协议》
装载 指 华为技术及其附属单位与目标公司之间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所述
装载方案原则以及《股权转让协议》、装载协议进行的装载活动
独立财务顾问、银河证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审计机构、大信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金杜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中京民信 指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摘要、本摘要 指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简称 指 含义
备考审阅报告 指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4]第 2-00006
号)
《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股权涉及的深圳引望智能技
资产评估报告 指 术有限公司模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
(2024)第 508 号)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会计准则 指 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
定
审计基准日 指 2024 年 6 月 30 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24 年 1 月 31 日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有名词释义
ICT 指 信 息 与 通 信 技 术 产 业 (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采用电驱动系统作为驱动动力,以锂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
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 指 等非常规石化能源作为能源系统,广泛运用先进的互联网、物联
网等智能网联新技术,分级实现辅助驾驶、智能驾驶的汽车
AITO问界 指 赛力斯旗下的高端新能源汽车品牌
整车厂 指 装配和出产整车的公司,如上汽、通用、丰田等
通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使车辆具
智能网联汽车 指 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实现安全、高效、
舒适、节能行驶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摘要“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的涵义。
上市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现金收购
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持有
交易方案简介 的标的公司 10.00%股权,标的公司拟在本次交易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前根据
交易双方确定的装载方案及原则实质装载,装载完成后深圳引望将承接华
为原有的智能汽车解决方案核心业务
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