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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3

赛力斯: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002

转债代码:113016          转债简称:小康转债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及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转股情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共有 1,293,650,000 元“小康转
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 78,795,358 股,占小康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 8.67%。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06,35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13.76%。

  ●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1,476.6921 万股,行权方式
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自 2022 年 8 月 22 日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行权 145,719 股,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的 0.99%。

  ●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296.7598 万股,行权方式为
自主行权,行权期为自 202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暂无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

    一、  可转债转股情况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小康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423 号文同意,公司 1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小康转债”,债券代码
“113016”。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
的“小康转债”自 2018 年 5 月 11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23.00 元/
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16.96 元/股。

    1、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小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3.00 元/股调整为 22.76 元/股。

    2、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向下修正“小康转债”转股价格,小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2.76 元/股调整为 17.20 元/股。

    3、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小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20 元/股调整为 17.12 元/股。

    4、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因增发新股调整了转股价格,小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12 元/股调整为 15.74 元/股。

    5、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了转股价格,小康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 15.74 元/股调整为 15.70 元/股。

    6、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因发行非公开股票调整了转股价格,小康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 15.70 元/股调整为 16.96 元/股。

    7、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因发行非公开股票调整了转股价格,小康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16.96 元/股调整为 20.17 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累计有 36,000 元小康转债已转换为
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1,774 股,占小康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
股份总额的 0.000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有 1,293,650,000 元小康转债已转换
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 78,795,358 股,占小康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 8.67%。


    二、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7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 7 月 21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7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2,763 名
激励对象 3,331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6.0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最
终授予登记数量为 3,286.4 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 2,708 人,行权价格为 66.03
元/份。

  6、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 99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13.6 万份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6.03 元/股。


  7、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结果公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最
终授予登记数量为 713.6 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 996 人,行权价格为 66.03 元/
份。

  8、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338.2329 万份予以注销;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2,437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1,476.6921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16.3147 万份予以注销;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826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296.7598 万份。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暂未行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首次授予部分累计行权 145,719 股,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
行权数量的 0.99%。

  ②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202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暂未行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暂无行权。
  2、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 2,437
人,2022 年第四季度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暂无人参与行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首次
授予部分共有 50 人参与行权;

  ②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826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预留部分暂无人参与行权。

  4、行权价格:66.03 元/股。

    三、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为 0
股,不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的情形。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参与行权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行权新增的股份在转让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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