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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27: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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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2-126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254 人调整为 3,216 人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份额: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325.00 万份调整为
3,310.50 万份,预留部分由 275.00 万份变更为 289.50 万份。

  2022 年 9 月 15 日,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8 月 31 日至 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任何异
议。2022 年 9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
出具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9 月 28 日为首次授
予日,授予 3,216 名激励对象 3,310.50 万份股票期权;确定 2022 年 9 月 28 日为预留授
予日,授予 776 名激励对象 289.5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 3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人数由 3,254 人调整为 3,21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325.00 万份调整为
3,310.50 万份,预留部分由 275.00 万份变更为 289.50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以下简称
“本次调整”)。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254 人调整为 3,216 人;首次授予的股
票期权数量由 3,325.00 万份调整为 3310.50 万份,预留部分由 275.00 万份变更为 289.50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不存在差异。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由于 3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254 人调整为 3,21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325.00 万份调整为 3,310.50 万份,预留部分由 275.00
万份变更为 289.50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不存在差异。经核查,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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