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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27 沪市 小康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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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27:小康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8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5月4日,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书面通知,知悉因误操作,在增持过程中出现短线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增持情况

    小康控股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自2018年2月2日起持续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截止2018年5月

4日,小康控股共增持本公司股票6,708,700股,占总股本的0.74%;小康控股

共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数565,427,200股,占总股本62.19%。

    二、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8年5月4日,小康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票60,500 股,买入成交均价为17.69元/股,在实施增持本公

司股份操作中,由于操作失误,将“买入”误操作为“卖出”,错误卖出本公司股票600 股,卖出成交均价为17.72元/股。发现误操作后,小康控股立即暂停所有操作。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经自查,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本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三、本次误操作补救措施

    公司及小康控股针对本次误操作的补救措施如下:

    (一)根据《证券法》第47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

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

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

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小康控股本次误操作中获取收益882元上缴归本公司所有。计算方法如下:卖出600股成交金额为10,632元,以2018年5月4日前六个月内买入交易按成交价格由低到高排序,前600股的合计成交金额9,750元为成本(即16.25元/股×600股=9,750元),差额882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上缴公司。

    (二)小康控股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就该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三)小康控股承诺,将继续执行增持计划,并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本公司将于近期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