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90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共派发218,208,000.00元。本年度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101,349,405.1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4,768,806.15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160,570.1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916,057.02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844,087,773.24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本年度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90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共派发218,208,000.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8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