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2019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确定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2019年6月21日、2019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临2019-033、临2019-035、临2019-038、临2019-040)。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及时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8月14日,公司本次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879,1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8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5.5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5.9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9,410,480.0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6日、2019年5月17日公告了前两次回购股份的结果。截至2019年5月15日,公司前两次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7,655,401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17%。
截止2019年8月14日,三次回购股份的数量累计为24,534,508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02%,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回
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4 日